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碗碟内外的冷暖

鲁迅先生的这篇《故乡》算是久仰大名了。早听说这篇文章中有一个“少年闰土”的形象,却从未关注过其中的细节。
其中的一个细节便是藏在草灰里的十几个碗碟倒底是谁放的。我个人最不偏向的答案就是己经年到中年的闰土了,我比较偏向的答案是那个爱占“小”便宜占到脸皮厚达3cm的杨二嫂,她是整篇文章中唯一一个负面角色。可事实并不她自己贼喊捉贼,显示自己的功劳,借机拿走点别的东西。我一开始很相信自己的观点,可我再读了几遍之后,发现这个说法似乎站不稳了,事实好像在我不愿相信的那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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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碗碟藏匿的藏密之处–草灰,全文一共出现了两次,另一次便是闰土拣要拿走的东西的时候,作者特意将草灰用句号与其它物品分离出来,也许是在暗示。在往前一点,作者又写到”(闰土)又没有吃过午饭,便叫他自己到厨下炒饭吃去。”这说明闰土是完全有机会去做这件事。我们都不希望当年如此善良的闺土做出这种事,不希望他成为一个偷鸡摸狗的人,但我们没有体会过闰土这二十多年来的痛苦的经历。闰土自己也明确表达过,自己当下的生活“非常难”。我们都知道鲁迅与闰土是曾经是很好的朋友。但我们读过文章,鲁迅与闺土相处的时间顶多不过两个月,再见面几是几十年以后两人又是过着天翻地覆的变化的生活,虽说鲁迅当年的生活也不宽裕,但也要比闰土的境地好得多。闰土从鲁迅那里拿东西,也说得过去。

杨二嫂确实有可能成为这件事的罪魁祸首。但个人认为,杨二嫂的三寸不烂之脸皮允许她拿一个碟子的。前后过了9日,一天拿一个估计也够了。她又为何处心积虑设出这一个计来顺走一个不值什么钱的“狗气杀”?且不说她有没有设局这个“觉悟”,她在前面能那样把别人的手套顺走,顺走碗碟肯定是不成问题的。所以杨二嫂不拿走碗碟,就说明她并不想要它们。按照常用的侦查思维,“谁获益谁是罪魁祸首的可能性最大”,已经排除了杨二嫂,那就只剩闰土了。
若说为何不是鲁迅他自己放的,故意让闰土拿走的?要是闰土拿走了,他鲁迅为什么不制止?闰土为何在文章中只提发现了藏在灰中的碗碟,并不解释这事的前因后果?这事也说得过去。鲁迅自己放的也有道理,但这并不能成为辩驳是闰土放的这个观点。也许鲁迅早就发现了自己吃饭的家伙不见了,毕竟谁不是天天吃饭呢?但有一句话,鲁迅本人应该记得特别清楚:“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个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闰土拿走这几个碗碟,鲁迅和他母亲在心里面都是默许的。

但闰土好像不是这么想的。他本没有什么理由不让水生一起去送别鲁迅,要是有,就是不想让水生看到自己从灰里掏出碗碟的过程。他显然已经把这件事归为了负面行为。同时,鲁迅这样写闰土,也照应了文章最后“那西瓜地上的银项圈的小英雄的影像,我本来十分清楚,现在却忽地模糊了。”这么来安排文章,或许更契合了作者开头所表现的现在故乡和以往故乡的反差,故乡和闰土都一样,象征着鲁迅童年的回忆。

综上,个人认为无论是从事实发展还是文章构成方面,闰土都是最适合背这个锅的。

关于作者: 小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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