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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书签

爱读书,却最恨那种折书角的人——不管读到哪里,随手就折了一个角,以待下次读的时候方便打开找到。那个深深的折痕,如同一把刀,划得人神经疼痛。

所以,很怕借书给别人看,除非是如我一样爱书的人。与我有同样感受的那个心爱的学生叫小凡,她说她准备了两种书签,一种是自己用的,就是很好看很有质感的那种,一种是借书给人的时候,顺便也送给人的那种。她说,借书出去的同时,再三叮咛人家,不要折书角,一定要用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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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随意多了。自己看书,都是什么顺手就用什么当书签的:桌子上随便的一张纸片,或者一支笔或者一个本子一本书,都可以成为我的书签,有时躺在床上看书,抓起毛巾被角什么的都塞进去可以做书签,反正,也没有人去动我的书,下次躺在那里的还是我自己,只要不破坏书,别的,都不重要。今天我手里握的这个“书签”就是我那枕巾右下角的一个小小标签,上面一个小小的娃娃头,很是可爱。那是我躺在床上读书时,不经意摸到枕巾下面有个硬硬的片片,翻过来一看,是这么个可爱的粉红娃娃头,就夹在我要合上的书里了,然后,一直用它读完了这本书。刚读完的那本书里夹的是我那件新衣服上挂着的标签,长方形,很有质感的一个硬纸片,图案很漂亮也很时尚,当书签再合适不过了。

我这样的书签还有一个便利,那就是用完了随手就可以丢掉,丢掉了也不可惜。

这很符合我们那个年代农村长大的孩子的特性,在我的记忆里,母亲在碗里打个鸡蛋都要用手指把那蛋壳挖干净才扔掉,印象深刻的一个MTV是满文军唱的《懂你》,那个母亲在给孩子手里塞个玉米面馍馍后,自己却悄悄地舔碗边上的残渣,看了很感动。我们就是耳濡目染着这些长大的,因此,不敢奢侈一点点多余的用品,身边的一切物品应该都是“有用”的。按说,这书签也是有用的东西了,但当你可以用不花钱的东西代替它的时候,你就会把它换算成省去多少钱币而觉得万分的心安了。

也曾经买过无数各种各样的书签,只是没有经心去收藏或者保存,慢慢散失在记忆的风尘里。记得还买过一个金属的,很特别,一头是一个圆圆的头型装饰,另一头是侧着扁扁的柄,流线型,光闪闪的,很有艺术感,送给从小爱读书的儿子了,但这些年辗转流徙,搬家几次,怕是也不知流落到哪个角落里去了。

 

有哪位作家在文章里写过?读书的乐趣,在于一个“乱”字,所谓的“乱”就是“随心随性”,我也算是为自己的不经意找到一个借口了,因为书签不规范,我的书也是横七竖八地躺在我随手能抓得着的地方,随意的“乱”着。

虽然现在有了更先进的读书方式,就是在网上读书,那倒是省了书签,可再翻页去找你未读完的那一页,好像是更加困难了。我仍然喜欢捧着一本厚厚的书来读,那种质感,那种不同的纸质以及淡淡的墨香甚或淡淡的包装用品的香味儿,不是任何先进的媒体能够取代的,所以,好几次购买第几代第几代手机(有类似电子书的功能)的机会,我都不感兴趣地放弃了,电脑上网读书,也不如我伏在案前哗啦啦地翻着纸质书页来得尽兴。更何况,电子屏幕还有眼睛容易疲劳的弊端,我就更不追求了,这也许是我读了大半辈子书仍然目光如炬的一个原因吧——为自己找了个理由~~~~~

 

我们可能就是会废物利用的最后一代了,我们不是那种以买到最贵的东西作为炫耀的资本的人,相反,如果买到等值却更便宜的东西,才觉得是值得庆幸和炫耀的事情。——穷人家出来的孩子都这样吧。

现在的新书高级了很多,外包装多加了一层设计精美的封皮,还要再加一个腰围(我有时拿来当书签),里面自带书签,还不止一个,往往是一大一小两个,想不奢都难。我们小凡以后不用再备两种书签了。

 

更有一些带磁力的书签,带流苏的书签,木质的,金属的,各种造型,漂亮,美观,结实,耐用。为读书人提供了意想不到的便利,我们就舒适安心地享用着,我的那些随手取用的“书签”似乎失去了它们表现自己的机会。

关于作者: 小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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