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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愿农村不再是被人忽悠的蛮荒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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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的九十年代,由于物价不断上涨的原因,农民按当时法律承担的农业税以及由乡村统筹的各项上交提留如五保人员的生活赡养费、军烈属的代耕费、以资代劳的公共建设统筹款等也水涨船高的年年上涨。各部门特别是教育收费已经是达到了农民不堪重负的程度。由于农民子女交不起学费,农村失学儿童数量不断增加,农户交不起税费而抛荒耕地后全家外出谋生的大有人在。当时的农民对现实表现出了不满的一种消极情绪,更为严重的是直接影响着干群、党群关系和社会的稳定。

为了改变这种负面影响,也为了我们村上的工作能开展得顺利一些,我村也曾利用了我们村级有限的管理权限,最大限度的把村级提留控制到人均100以下的94元,属于全镇各村人均提留最低,人均负担最轻的村。同时,又为了使村级工作能正常运转,我们又主动把村组两级管理人员的误工补贴降到了最低,我们享有最高补助待遇的三主干也从未超过人均年补助二千元的标准。

尽管如此,在每年的税费征收过程中,还是会遇到很多复杂情况,或者说是一种无形的阻力。一是确有一部分经济状况欠佳的困难户无力完成年年上涨的税费上交任务。二是有些抛荒耕后全家外出一年四季见不到人影,并且尾欠着多年的税费上千元收不上来。三是本来就对现实持不满情绪的极少数人也以各种理由抗交。所以那些年的税费征收成了村级干部们的主要工作之一,也是使村干们感到头痛的老大难问题。

记得有一年年尾,我与另一名村干为催收税费走进了与我属同一个曾祖父的本家兄弟家中,当我说明来意后,他便开口对我俩说,他是独生子女户,且持有独生子女光荣证,并说按政策他们两口子每月应该各有5元奖励补助,一年应该有120元,如果我们能按政策把奖励补助发给了他们,他们也会把各项上交税费交清,再或者在他们的应缴数中抵交120元后差多少补交多少。当时我听了也是感到莫明其妙,并解释说我们确实没听到有这一条政策,如果有这个政策所涉及的独生子女户全村也不止你们一家,如果上面真有奖励补贴发下来,我们会第一个先发到你们手上,所以还是请他配合一下我们现在的工作。

结果他非但不听解释,反而破口大骂我们贪污了他们的正当补贴。看到他们的那种表现行为,当时真有一种感觉蒙受贪污罪名的最大屈辱。这件事也成了我多年的不解之迷。

直到移民到临澧合口后的2006年,我从组长手中接过一本由临澧县财政局印制的一个政策宣传手册,我在阅读该手册时,发现其中有一条宣传内容让我矛塞顿开,内容讲到,独生子女父母可分别享受每月5元的奖励补贴政策已经实施25年了,而且至今也未宣布取消。

为了弄清这一政策实施的全过程,我曾向很多人打听过这一政策的来龙去脉,都没有得到一个准确的答案,终于有一次受邀到石门千柳庄集会,无意中接触到一个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通过他揭示了这一政策实施的部分真实内幕。也就是当时有一种说法,叫作上面开口子,下面拿票子。具体讲就是从资金的来源和兑现方法分三个层面,一是属于国家行政、事业编制的人口由国家财政补贴,二是属企业编制的由企业拿钱补贴,这两个层面的独生子女父母在当时都得到了兑现。至于农村的执行情况他因没有直接接触过农村工作所以他也说不具体,他分析说可能当时按政策要求是由乡、村两级自筹解决。但是在那些年代,很多乡镇特别是村级根本就没有企业,即便有也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连本企业职工工资都不能保证足额按时发放,哪有钱奖励独生子女户?也许正因为考虑到这一现实情况,这条计生奖励政策也就自始至终没有向农村推广实施。至少在石门县是没有实施过。也就是这一政策在向农村延伸时出现了短路现象,致使农村成了这一政策的盲区。

既然这一政策自始至终就没有向农村推广实施,以至于在村主干位上混了多年的我,在当时都是丈二和尚没摸到头脑,那么我家那个兄弟他怎么会知道有这一政策的?

原来他们有一个袁姓舅子当年在石门县白云乡当过副乡长,后又调石门县农业局任副局长。也就是说这一政策当时也是贯彻到了乡镇级的,他舅子肯定是这一政策的知情人,只是他没有把这一政策在实施中所发生的变化完整的透露给他的妹夫,所以才造成他妹夫对我们村干部产生了误会甚至是伤害。

最近从手机百度网上了解到这一政策在全国的实施情况,和我上面讲到的情况基本相似。当年有一种说法,计生工作是天下第一难事,为了把计划生育这一难事做好,国家和地方省级确实出台过很多政策法规或制度,上面讲到的5元补贴也确实是当初的一条全国性的政策,但在执行中又存在地区差别也是事实,形成了一种政策模糊,执行混乱的现象。

但愿农村不再是被人忽悠的蛮荒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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