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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处置不当”的处置,我真他娘服气了!

有一说一,不吹不黑。比起老家山东来,我对上海夸得多,骂得少,而老家则恰恰相反。疫情之下,我不希望魔都渐渐从魔力之都变成魔幻之都,更不希望她变得不够文明,清明,光明。当然,今天我要和大家聊的是这个新华社的通告,既然是新华社的文,那就是我们国人之事;但既然评的是上海的事故,那便也是沪上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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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见山,首先,对东方医院医护人员不幸离世的意外事件表示沉重哀悼。其次,对于这个针对当事医生“处置不当”的处置表示极度不解。想和大家一起聊一聊,讨论一下,也想听听大家的看法,观点,如果我的想法是幼稚可笑不对的,也请大家批评我。当然也可能因此导致文章不见账号受封之类,无所谓,写字的人要有写字的责任与担当,而歌颂,或许真的并不能使世界更美好。

 

关于这个处置的原文,我放在下方:

 

 

针对这个“处置不当”的处置,我想问出以下的问题:

 

1. 这是一个什么类型的事故?是一个急诊医生处置不当的个人事故还是一个医疗资源挤兑的社会性事故?

 

2. 这个急诊医生有错吗?一定有。那他的决定全错吗?请大家看一个哈佛公开课上最著名的关于“公平和正义”的视频。

3. 我想知道如果这位当事医生在当责应该救治的急症病人已经上车的情况下,因救治后者导致前者死亡或其它医疗事故,是不是也要停职?

 

4. 通篇下来,我没有看到任何一个医疗机构的自责。

 

5. 通篇下来,我没有看到任何一个政府机关的自责。

 

6. 通告希望全体医务工作者举一反三,我就想知道这些医务工作者举了这个一,怎么反三?

 

7. 在这样疫情肆虐最需要医务工作者的时间,停职是不是恰当的处罚方式?如果真的有“罪”,不应该正是要“带罪立功”吗?

 

8. 在医务工作者抗疫身心已经俱疲的时刻,不应该让他们心理上更加觉得轻松而不是更加沉重吗?

 

9. 难道不觉得做一名合格优秀,“举一反三”,两全其美,判断得当的医生太难了吗?

 

10. 希望多一些赔偿、补偿给到家属,希望多一些自责给到组织,少一些苛责给到医务个体。

 

所言不当,敬请指正批评!只为引起一些大家的思考!

关于作者: 小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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